徐美仙委员提出的《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身份的甄别工作,营造政府牵头、各部门直辖市、全民参与救助管理的良好氛围》

发表时间:2012-07-06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率:

 摘要:建议:

一、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中发现或接到群众报告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时,应当第一时间拔打"110" 指挥中心,并利用公安部门已有的身份数据库等甄别他们的身份,再由专人将他们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救助,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尊重痴、呆、傻等三无人员的基本生存权、人格权,相关部门应会同民政、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查寻、核实、紧急救助等工作。

三、对疑似精神病人(包括痴呆傻病人)等有暴力倾向的三无人员应当做好现场处置和后续管理(甄别身份,护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实施特殊性救助措施)。

四、加强与邻市、县边界地带和我县范围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等重点位置的社会治安管控,预防和打击外省、市有组织、大批量地往我县" 输入智力残疾的流浪乞讨人员(近年来,上述人员被输入我县城区的概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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