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引导与监察,预防与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2-07-16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率:

 摘要:

建议:1、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贯彻统筹科学发展理念的劳动立法。也对于社会的全面进步有着积极的意议。然而,实施几年来,至今还有一些人认为该立法太过超前。以至于在劳动用工中不愿意贯彻执行的情况还有存在。例如: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将社会保险的企业支付部分直接的工资方式发放给劳动者。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等。因此,预防劳动争议,首要的一点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组织用人单位(重要是企业)参加劳动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印发案例选编、组织相关交流等形式,强化企业合法用,规范用工的意识,树立合法经营,尊重劳动创造的理念,增加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与责任感。

2、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的指导与引导。“劳动合同法”虽然在保护劳动者利益上是非常刚行性的,这也是该立法的主要意图。实质上也是为企业保护劳动力资源。因此,要引导企业用工当中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同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指导企业发挥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工会的作用,让职工充分参与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加强行业自律;还可以依法选择灵活的用工形式,比如,可根据需要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与全日制用工等等,以灵活的用工形式减少人力资源成本与劳动合同纠纷。

3、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建议劳动监察纠行政门加大日常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来发现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不到位地方,并督促企业主动整改完善。主动的发现、应对与纠错,这比被动劳动争议仲栽与诉讼的效果好得多,处理的方式也会更灵活而且不易产生效仿现象。

4、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建议充分发挥工会、企业协会、工商联合会等组织调解作用,力争把更多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更加灵活、便捷的方式中得到调处,而不是进入司法程序,但避免裁决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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